校政资〔2017〕5号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大学校内招标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农业大学校内招标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校内招标实施细则(试行)
河南农业大学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校内招标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内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达到校内招标限额并被批复为校内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校内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到质量效益并重目标。
第四条 采购部门单位不得将按规定必须进行校内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校内招标。
第五条 采购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校内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工程的承包商,不得以不合理的资质、业绩等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歧视化待遇。
第二章 招标方式
第六条 校内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部门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采购部门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河南农业大学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批复为校内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单位按照校内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
第八条 校内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开标评标流标,采购部门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后,重新招标仍不能完成招标的,可以不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招标方式变更申请表》,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变更为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第九条 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经过采购部门单位申请并提供论证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处可以直接批复为邀请招标方式。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十条 校内招标项目由采购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依照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订立合同、交货、验收、结算、监督检查等主要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部门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公告,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招标公告审批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分管招标的校领导批准,在校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招标部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性质等;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投标报名
(一)投标人报名:采购部门单位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人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等。
第十三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部门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格能力、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供应商的选取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采取专家推荐和采购部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也可以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直接随机抽取产生。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拟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概况;
(三)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业绩等证明文件;
(五)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六)招标项目的预算、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七)交货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八)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不得规定下列内容:
(一)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业授权证明作为投标适合条件;
(二)指定品牌、型号或供应商;
(三)以单一品牌产品特有的技术指标或专有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要求;
(四)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区域或者行业限制。
评分办法中分值分配:各部分分值设置科学,分配合理,兼顾到报价、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等部分之间分值分配的平衡,其中服务类项目报价得分所占分值在10~30分之间,货物或工程类项目报价得分所占分值在30~60分之间,且采购项目的标的物通用程度越高、标准化程度越高、市场价格越透明,报价部分所占分值就应该越高。
第十五条 发放招标文件:采购部门单位按照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向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六条 投标保证金:采购部门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部门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采购部门单位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采购部门单位认为没有必要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也可以不收取。
第十七条 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开标由采购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开标大会议程见附件1)。自招标公告结束次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进行开标,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由采购部门单位当场做出答复,并做好纪录。
(二)评标。评标小组为5-7的单数,一般由采购部门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济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成员采取实名的方式,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等为依据进行评定,评标小组形成评标结论,撰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成员均需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有效投标人只有三家的只能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多于三家的可以酌情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采购部门单位原则上按照评标小组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事项而无法履行合同,采购部门单位可以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第十八条 中标结果公示
(一)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校园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由采购部门单位向中标人发放统一格式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以校内招标编号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由采购部门单位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并加盖采购部门单位公章。
(三)公示期内,若出现对评标工作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由学校监察处和采购部门单位受理,可视不同情况由评标小组,或相关单位给予答复。复议按评标、定标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在招标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流标:
(一)一个招标项目或者标段少于三个投标人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经评标小组评审,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四)技术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宜继续招标的;
(五)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超出预算的;
(六)因重大变故取消校内招标任务的;
(七)确定的中标人未与学校签订合同的。
第二十条 采购部门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招标采购档案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资料、评标报告及资料等,妥善保管档案资料,留存时间不少于10年。
第四章 合同订立与执行
第二十一条 采购部门单位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凭《评标报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条款签订采购合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办理合同用印手续。合同签订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部门单位负责将书面合同文本送到审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采购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采购商品、工程或者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面积、规格、质量、性能、标准、价格(酬金)等,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采购部门单位必须依据招投标文件认真审核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合同标的物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描述完全一致,确保所签订合同合法有效,执行无风险。
第二十四条 采购合同承办人对合同内容真实性、条款完备、合法合规负全部责任,采购部门单位对合同签订履行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订立和履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采购合同一经签订,采购部门单位和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部门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执行进度向供应商付款,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校内招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采购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内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开标评标大会议程》
2.河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
3.河南农业大学招标公告审批表
4.XX项目评标报告
5.河南农业大学招标方式变更申请表
附件1
开标评标大会议程
XX单位XX采购项目开标大会现在开始。本次招标活动由XX单位组织,本监督单位为XX单位XX
首先介绍到会的领导:
请大家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者调到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不要在会场内吸烟。
下面宣布开标人员名单。主持: 监标: 验标: 唱标: 记录:
大会进行第一项,由XX单位XXX介绍采购项目情况。
大会进行第二项,由投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并在投标密封状况表上签字确认。所有投标代表已确认密封状况完好,可以拆标。
大会进行第三项,唱标,由唱标人员唱开标一览表正本主要内容,请开始唱标。所有投标全部唱标完毕,有错唱、漏唱请举手。
大会进行第四项,请投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如无异议,所有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大会进行第五项,下面宣布开标后的工作日程:开标大会结束后,各投标人留下直接联系电话,在会场外等候。如果评标小组有疑问需要答疑,将通过电话通知大家,开标大会到此结束。
大会进行第六项,组建评标小组,推举确定评标小组组长。
大会进行第七项,评标小组组长根据需要分配评标任务,宣布注意事项、评标原则。
大会进行第八项,评标小组成员阅读招投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据实打分。
大会进行第九项,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疑问的,可以通知投标人到评标现场答疑,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自单独接触投标人。
大会进行第十项,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汇总评分结果,并按照实际得分排出先后顺序。
大会进行第十一项,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评标小组组长现场宣布结果。评标小组成员依次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大会进行第十一项,评标小组组长强调纪律,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将评标现场信息向外传播,违者将承担相关责任。评标小组组长最后宣布开标评标活动结束。
谢谢大家!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
HENAUZB[201X]000X号
致:XX公司
我们荣幸地通知,经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关于招标编号为HENAUZB[201X]000X号“XX项目”的投标贵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大写): XX元( ),合同编号为:HENAUZB-2016-0001。请贵公司根据本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于《中标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日内,到河南农业大学XX部门单位办理签订合同事宜,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五份,于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送到河南农业大学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采购部门单位两份。
河南农业大学XX部(处、室、学院)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河南农业大学招标公告审批表
部门单位名称:
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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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货物 □服务 □工程 |
项目招标情况说明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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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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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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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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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采购 部门 单位 审核 意见 |
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国有 资产 管理 处审 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招标采购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5
4
XX项目评标报告
一、开标情况
项目开标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点)召开,截止到 年 月 日 时 分,本次开标项目共收到 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开标记录如下:
采购预算价: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报价 |
联系人 |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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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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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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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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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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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委组成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评委类别(经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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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项目评标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点)开始进行。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小组独立进行评审。
评标小组首先对每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单位情况如下:
其他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可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评标小组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和综合比较,并进行了打分。最终打分结果如下:
四、评标结果
评标小组根据最终评审情况,一致同意推荐如下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组长:
评标小组成员:
监督人:
采购部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河南农业大学招标方式变更申请表
部门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采购预算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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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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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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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更 招 标 方 式 的 主 要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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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 招标方式 |
项目申请负责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意见 |
部门单位意见 |
国有资产管理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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