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采购意向(超过100万的项目,不少于30日)
拟采购的≥100万元的项目,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可提前发布,有效期为1年。所发布的采购意向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具体到月)和其他需要备注说明的事宜;采购意内由采购单位向国资处提交,由国资处发布。
2、采购流程审批(5—10个工作日)
(1)校内审核:由采购单位通过国资处“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项目采购申请资料后(详见《货物类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及要求》),先由财务处对项目经费情况进行审批,之后国资处进行采购需求和采购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审查未能通过的,通过系统退回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进行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采购需求审查无异议的≥100万元的项目,国资处组织采购单位、财务处、审计处、政法办、经费主管部门进行一般性审查、重点性审查。
(2)上级审核:对100万以上的项目,学校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报教育厅和财政厅,进行审核、备案、获取项目采购编号。
以上工作具体耗时根据采购单位所提交的采购申请材料的质量而定。
3、编制采购文件(5个工作日左右)
学校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国资处抽取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定稿后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
4、发布采购公告
发布采购公告,其中竞争性谈判方式公示期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方式公示期10天,公开招标方式公示期20天。
5、开标(不少于1天)
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开标、评标。
6、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1天)
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公示期1天)。
7、签订合同(至少1天)
公示期满即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备注:对100万以上的项目,其采购流程审批、编制采购文件,可在采购意向公示期同步实施,以缩短采购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