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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6 编辑:张勇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资〔2020181号)等有关要求,为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资产清查的常态化和有效性,结合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20221231日为固定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各学院、部门各单位管理使用的事业性固定资产。

二、清查流程

(一)自查自纠阶段(1116-1224日)

各学院、部门各单位成立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先由每位老师自查自纠,核实资产的信息状况,并对不规范的现象进行纠正,然后再由本部门单位组成的清查工作小组复核检查,核实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确认账物账实是否相符,对盘盈、盘亏资产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按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汇总填报,最终形成书面清查报告。书面清查报告经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31224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龙子湖综合楼101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至邮箱henanndgzc@163.com。联系人:张思琦,联系电话:0371-56552896

(二)抽检复查阶段(1225-117日)

学校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对各学院、部门各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抽检、复查,对新增资产及1万元以上设备,特别是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重点复查,对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清查总结阶段(118-122日)

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和学校抽检复查的基础上,学校对资产数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对资产管理使用状况进行总结,纠正资产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对盘盈盘亏资产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并分析原因,对资产清查工作作出整体评价,形成书面清查报告,将资产清查情况及结果向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专门汇报。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清查内容与程序

()清查核实本部门单位人员信息情况

核实本部门单位在册在岗人员信息与资产管理系统人员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核实因新入职、调动、离职、退休等发生人员信息变化情况,是否及时进行管理信息变更调整。

()清查核实资产数据信息情况

1.核实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必填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核实固定资产因工作地点搬迁而造成的存放地点等信息变化是否及时办理信息变更;

3.核实固定资产是否均在本部门单位在册在岗人员名下,重点核实因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名下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办理了资产移交、上交、调拨等手续;

4.涉及资产校内调剂流转的部门单位,资产交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办理了调拨手续。

()个人资产清查确认

资产领用人依据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数据,遵循“谁领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据实清查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账实是否相符。通过“以账点物,见物对账”的形式进行,做到逐件逐台核实清楚,确保一件不落、不重不漏、全面彻底。重点核实资产标签是否粘贴,资产领用人、存放地点等资产管理信息是否准确,对没有粘贴资产标签的资产要逐一落实并及时补贴资产标签,核实完毕后将核实结果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个人清查”模块进行个人填报,填写清查科室、清查领用人、清查存放地点等信息,根据资产状况填报损益类型(在用、待报废、盘亏、闲置)并提交确认,完成个人清查任务。

(四)部门单位清查核实

各部门单位组成清查工作小组,针对个人清查确认的汇总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对清查中出现的特殊损益类型做出相应处理。

1.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亏整理,核实资产领用人填报的盘亏原因及提供的支撑材料是否属实,并形成单位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向国资处做好备案;

2.对有实物无账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盈整理,提交盘盈依据及明细,办理入账手续。重点核查接受捐赠的资产,尤其是120周年校庆期间接收礼品中的设备、器物、纪念品、艺术品等,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

3.对已损坏或因陈旧无法满足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的资产,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及时转入报废周转库,避免积压,挤占用宝贵的办学空间;

4.对闲置不用或使用率极低的资产,特别是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在清查盘点单上在损益类型中明确标注,待清查结束后,该类资产由学校统一调剂或收回存放,调拨给需要的单位使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

()填报资产清查盘点单

经清查核实后的固定资产信息数据,由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模块生成、导出清查明细表,依据清查盘点结果,形成书面清查报告,提交学校审核。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动员工作,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强有力的清查工作人员,保证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工作职责划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资产领用人、资产管理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负责,要压紧压实所属部门单位的直接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复查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查、不重不漏、全面彻底。

(三)严肃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学校将依纪依规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要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构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长效机制,有效避免前清后乱,提升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河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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