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为了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结合学校实际,各部门单位本年度剩余采购计划尽可能于9月份集中上报,以方便全年采购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采购计划的申报按农大资〔2021〕7号《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10万元以下的,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批复方式分散采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请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通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计划。
二、各部门单位应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论证技术参数及要求,同类采购任务尽可能集中打包上报,以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加快采购进度。
三、采购十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请先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履行大型仪器购置审批手续。
四、拟采购进口产品的,请先按照要求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并填写进口产品申请表,申请表需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五、将大型仪器购置申请审核表、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和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电子版通过采购管理系统上传。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