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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拟报废资产周转仓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编辑:蔡镔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在学校领导和后勤处等部门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国有资产管理处经过充分调研,利用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楼(桂花园、桃李园)一层闲置空间,建设了拟报废资产周转仓库,现已具备使用条件。

拟报废资产周转仓库投入使用后,将彻底解决长久以来困扰大家的拟报废资产无法随报随收、挤占办学空间、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影响校园环境秩序等方面的困难和矛盾,也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供了必备的基本保障条件。即日起,达到报废处置条件或各部门单位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可实时进入拟报废资产仓库统一存放管理,实现随报随收。

为做好拟报废资产实物入库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后,由资产管理员填报《河南农业大学拟报废套表》,在资产管理平台提交报废单,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各部门单位将通过审核后的拟报废资产送达拟报废资产周转仓库,由学校统一存放管理;

3、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拟报废资产应保持资产标签清晰,部件、配件等完整;

4、各部门单位办理完毕资产入库手续后,本部门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即告完成,汇总报批和公开竞价处置等其他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完成。

5、各部门单位近期因固定资产清查自查过程中,有拟报废资产处置需求的,请填报《河南农业大学拟报废资产套表》,并于2021611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上报综合楼101室,以便于国有资产管理处集中处理。为方便统计汇总,请将《河南农业大学拟报废资产统计表》电子版发到箱henanndgzc@163.com

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熊晓红, 56552896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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