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万元以下非集采类采购项目备案的补充说明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响应学校“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放管结合”的号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5万元以下非集采类项目中的下列项目,不再下载填写《河南农业大学零星采购登记表》,也不需要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履行备案手续。
1、科研类项目;
2、采购项目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采购项目;
3、除去物业、保洁、保安、设计、监理、咨询之外的服务类项目。
注:5月7日之前的采购项目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5月7日之后的采购项目按新规定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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