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
变形测量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变形测量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农业大学。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东四环以西,平安大道以北;
2.2 项目概况: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45830平方米,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716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现行检测规范要求布点检测;
2.4 工期要求:满足规范要求;
2.5 质量要求:检测要符合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资质证书;
3.3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的类似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0 日至2016年 10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 报名须提交资料:(1)附件1、2、3资料及企业简介(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3 投标人报名时须与项目业主签订《廉政诚信约定》后方可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农业大学校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农业大学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371-63558857
代 理 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 系 人:祝女士 索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18937150570
邮箱:longhuadl@163.com
2016年 10 月 10 日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变形测量投标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变形测量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投标廉政诚信约定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变形测量三次招标投标报名登记表
填报时间: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单位全称 |
(加盖公章)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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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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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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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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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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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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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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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详细地址) |
(总部) |
(郑州) |
法 定 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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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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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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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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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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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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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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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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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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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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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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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相关资质证明 |
资质证书编号 |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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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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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部不在郑州的请务必在办公地址栏中填写总部的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司在郑州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请填写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详细办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变形测量三次招标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已完成项目不少于1个)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序 号 |
投标单位业绩项目名称 |
项目详细地址 |
规模(数量、面积等) |
合同额 (万元) |
项 目 负责人 |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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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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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投标
廉政诚信约定
1、本投标人 确属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绝非挂靠企业,绝非冒名顶替。
2、本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资料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3、本投标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不串标,不围标,不陪标,不抬标。
4、本投标人愿意参加公平竞争,不打探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对甲方工作人员、招标工作人员及评标专家采取有悖公平、公正的任何措施。
5、本投标人如若中标,将严格履行本投标人所签合同(协议)。
6、如若违反以上承诺,本投标人愿意自动放弃投标和中标资格。
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