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09〕1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东四环以西,平安大道以北。
2.3建筑规模:第二实验楼总建筑面积117470平方米,其中农业科技中心建筑面积45830平方米,农科教学实验中心建筑面积71640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欧式建筑。
2.4招标范围: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PDX-1。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
2.6质量要求:货物符合有关国家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1.2具有相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有2个年度净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二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三项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开具时间为公告要求的投标报名时间内,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5.2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3廉政诚信约定:提交廉政诚信约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4)相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表(2013年-2015年)
(6)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
(7)本公告3.4条款信誉要求的相关承诺书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三项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开具日期以招标公告中的报名时间为准。
(9)企业简介
(10)《廉政诚信约定》,格式见附件3
(3)、(4)、(5)项可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3投标人报名时须与项目业主签订《廉政诚信约定》后方可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5.1 当报名企业过多时,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另发,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5.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农业大学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371-635588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房间
邮 编:450046
联 系 人:武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69092157
传 真:0371-69092157
电子邮件:wgq3911076@sina.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郑州市金水西路与玉凤路交叉口299号浦发大厦
帐 号:6517 6010 1548 0000 1876
2016年8月18日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投标廉政诚信约定
填表说明:
1、公司总部不在郑州,但郑州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需写明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2、本登记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如某项不适用,在表格空白处划斜杠。
3、业绩统计表部分,必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二实验楼(农业科技中心和农科教学实验中心)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
投标报名登记表
填报时间: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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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单位全称 |
(加盖公章)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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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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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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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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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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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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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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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详细地址) |
(总部) |
(郑州) |
法 定 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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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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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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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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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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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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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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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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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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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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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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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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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相关资质证明 |
资质证书编号 |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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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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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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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投标
廉政诚信约定
1、本投标人 确属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绝非挂靠企业,绝非冒名顶替。
2、本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资料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3、本投标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不串标,不围标,不陪标,不抬标。
4、本投标人愿意参加公平竞争,不打探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对甲方工作人员、招标工作人员及评标专家采取有悖公平、公正的任何措施。
5、本投标人如若中标,将严格履行本投标人所签合同(协议)。
6、如若违反以上承诺,本投标人愿意自动放弃投标和中标资格。
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