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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编辑:张淑利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增强采购行为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实现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采购部门单位根据年初财务预算申报2022年度采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采购计划申报

(一)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原则

采购计划管理坚持预算管理与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无预算不得申报采购计划,无采购计划不得安排实施采购行为。采购部门单位应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合理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统筹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确定采购批次和实施时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采购部门单位编制、申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原则上应与财务处批复的预算项目一致。

(二)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内容与范围

采购部门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申报表中需申明采购项目(工程)名称、采购项目类别、经费来源、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工程项目需写明项目概况)、数量、单价、总价、采购实施时间等。申报范围:所有纳入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品目管理内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意向须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向全社会公示。因此,对于年度计划中预算在100万(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单位应尽早申报并按要求在《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上提交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三)年度采购计划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2429 日至515日。

申报方式 :各部门单位填报的《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需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zfcg@henau.edu.cn,纸制版送至新校区综合楼101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二、年度采购计划的实施

(一)项目采购计划的申报

年度采购计划通过具体采购项目去实施。采购部门单位应先通过《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系统》申报采购计划,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和集采目录内且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于每单月15日前申报;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下纳入集采目录管理的项目(网上商城类项目),于每月15日前申报。

(二)项目采购计划的审批

采购计划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审批,通过《河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系统》线上进行。采购计划须经采购部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财务处、分管校领导等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履行采购方式的审批手续。采购部门单位按照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

(三)项目采购计划的执行

采购部门单位根据批复结果实施采购,采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预算。如果采购实施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预算的,应按原审批流程重新走审批手续。

三、其他要求

(一)采购部门单位应及时汇总采购需求信息,同类项目尽量汇总打包,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以便有利于采购实施。对于汇总后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要求实施采购。

(二)未纳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采购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实施计划。

(三)业务主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难以评判的,可组织相关专家论证。

(四)《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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